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3月21日,曲松县委统战部召集县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工会、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等13家部门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县工商联主席索朗卓嘎主持,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嘎玛次仁出席会议并做强调。
会上,传达学习了区党委统战部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等1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全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会议指出,综合评价工作是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推荐使用和重要评选表彰的基础性工作,是人选资格审查的重要关口,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必须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中树立科学、正确、鲜明的导向,为促进“两个健康”提供行之有效的载体。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对扶持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有着积极作用,参与综合评价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综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有序推进;二要规范评价规程,做到运行机制到位。要认真解读《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综合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综合评价程序、系统判定综合评价等次、科学运用综合评价结果,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全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三要扎实工作举措,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结合本领域信用评级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对评价对象的个人信息做到严格保密。